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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群众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05-16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在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群众三评”工作的实施办法》(豫群组发〔2013〕11号)和省委活动办《高等学校教育实践活动“群众三评”工作实施意见》,制定我校关于“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5月23日左右,全校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的群众评价工作要基本完成。具体时间可与本单位所属督导组商定。

二、评价对象

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

三、评价方式

各学院、附属单位领导班子在其单位内部单独组织“评价”,由各基层党组织在学校督导组的具体指导下组织实施;党政管理服务部门在全校范围内组织“联评”,由学校活动办组织实施。主要通过发放测评表进行民主测评。

四、参评人员

对学院、附属单位领导班子的群众评价,参评人员参照年度考核的参加范围(非全体教职工参加的单位应适当增加普通党员和教职工代表),并组织一般不少于10人的学生党员代表和普通学生代表参加。

对学校党政管理服务部门领导班子的群众评价,参评人员包括干部代表、教职工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具体范围和人数由学校活动办统一确定。

现职领导班子成员可参加会议,但不参加投票。

五、评价内容

对领导班子教育实践活动第一个环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测评,重点测评征求意见、“梳辫子”、学习教育组织情况和立行立改情况。

(一)学习教育情况:①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抓组织动员、讲党课情况;②中央、省委、学校规定必读书目研读和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情况;③集中学习及学习总结交流情况;④领导干部思想认识提高情况。

(二)征求意见、“梳辫子”情况:①坚持开门搞活动,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情况;②畅通民意渠道听取意见情况;③深入基层调研听取意见情况;④对征求到的意见“梳辫子”、建台账情况。

(三)立行立改情况:①本部门、本单位“四风”方面突出问题查摆情况;②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立行立改情况;③初步建章立制情况。

六、评价程序

(一)提前通知。民主测评会召开前,应提前1天通知参评人员(包括时间、地点、评价内容与方式等)。并通过一定形式发布《XX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征求意见情况综合报告》。报告要围绕群众评价内容,突出第一环节的主要步骤、基本要求和关键问题。

(二)民主测评。①民主测评会由各基层党组织有关负责同志主持,各基层党组织书记通报第一环节活动开展情况(综合报告);②学校督导组组长讲话;③组织参评人员填写群众测评表;④由学校督导组收回测评表(或由单位当场回收密封后当天送交督导组)。

(三)形成报告。学校督导组在单位测评后第二天就要向测评过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反馈群众评价结果,各基层党组织第三天形成《XX单位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群众评价报告》(模板见附件2),报学校督导组审阅后,由各督导组报送活动办组织组(邮箱:zzb@henu.edu.cn)。测评结果在参加测评的人员范围内公开。

(四)结果运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对群众评价结果进行系统分析,找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第一环节工作进行评估,进一步改进工作,转变作风,扎实推动活动开展。

七、组织实施

开展群众评价,是省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规定动作、重要一环,通过请师生参与、让师生评判、受师生监督,确保教育实践活动能够成为师生支持、师生检验、师生满意的民心工程。学校督导组要加强对群众评价工作的指导督查,各基层党组织要发挥主体作用,确保群众评价工作有序进行,统筹时间安排,尽量不要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合理确定参评人员范围,坚持广泛性与代表性相统一、知情度和关联度相一致。组织测评时,要严肃测评纪律,力戒搞形式、走过场。

附件1:“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群众评价表

附件2:XX单位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群众评价报告(模板)

附件1.doc 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