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精神,就做好我校基层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基层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服务师生为重点,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促使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党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服务师生本领,为学校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时间安排
根据中央要求,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从6月底开始,一般在8月中旬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参加人员
1.全体党员都要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2.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3.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
4.对外出流动党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四、准备工作
1.制定工作方案。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从实际出发,在对党员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排查了解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明确会议召开时间、参加人员范围等具体内容。
2.精心组织学习。在前段学习教育基础上,组织全体党员进一步学习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实践活动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指导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党员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为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牢基础。
3.广泛开展谈心。要在通过个别谈话、集体座谈、上门走访等多种方式继续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与每名党员都要谈心,支部委员要相互谈心,党员彼此之间也要谈心。谈心谈话要互相掏心窝子、说心里话,既主动说自己身上的毛病,又直接点出对方的不足,特别是对师生反映的问题和意见,要坦诚接受并相互提醒。准备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会前要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4.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党支部要认真汇总梳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并召开会议集体讨论、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党支部和支部书记(党小组长)、支部委员,要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条目式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并向师生公示。对照检查材料要检查剖析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改进措施,不强求统一格式,不以字数多少定优劣。每名党员都要写出自我总结鉴定,并在生活会上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五、工作程序
1.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设支委会的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党支部班子每名成员都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直奔问题,对师生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对上级点明的问题包括是否存在“裸官”情况等,逐一作出回应。相互批评要抹开面子,直截了当指出问题和不足,真心实意提出改进意见。党支部书记要树标杆、当示范,带头查摆自己的问题,带头对支部委员提出批评,并虚心接受他人提出的批评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都要坚持用事实说话,点到具体人具体事,是什么问题就摆什么问题,真正达到既红脸出汗、触动思想,又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
2.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设支委会的党支部,首先由党支部书记通报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情况,党员之间谈心谈话情况,并就如何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好党员大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先作对照检查发言,听取党员批评意见。之后,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也可分党小组进行)、民主测评的程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1)每名党员都要对照党员标准、对照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实事求是地作出自我评价,多做自我批评。(2)党员之间要互相进行评议,摆问题、提意见,讲真话、说实话,但不要搞人身攻击。(3)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好”、“一般”、“差”三种情况,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测评情况一般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掌握。
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是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履行岗位职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遵守党的纪律情况。重点围绕是否按期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以及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等情况开展评议。
3.会议组织。(1)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党支部(或党小组)负责人主持。(2)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派人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指导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会议情况进行点评,并对加强党支部建设、改进作风提出要求。(3)会议结束前,党支部(或党小组)负责人应就如何贯彻落实上级领导或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与会同志的指导意见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表态发言。
六、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对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及时作出具体安排,加强指导检查、教育引导,严格评议标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评议质量。
2.严肃组织纪律。党支部要根据民主评议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由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向本人反馈。对表现优秀的党员,要采取适当方式予以表扬或表彰。对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的正式党员,要限期改正,改正不好或态度不好的要严格按程序和规定给予处理;对预备党员中理想信念不坚定、宗旨意识不强、组织生活不积极、现实表现有严重问题的要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3.明确整改事项。各支部要认真研究分析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理清哪些是党支部要改的问题、哪些是单位要改的问题、哪些是党员个人要改的问题,所有整改事项都要明确目标、措施、责任和时限,并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4.做好总结上报。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工作结束后,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综合报告,并于9月15日前报送校活动办(电子版发送至zzb@henu.edu.cn 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