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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三环节开展“群众评判”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09-27 浏览次数:

按照《关于在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群众三评”工作的实施办法》(豫群组发〔2013〕11号)和《高等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群众三评”工作指导意见》(豫群办发〔2014〕14号)文件精神,结合河南大学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9月底完成校级领导班子群众评判工作;10月15日左右完成院(系)、附属单位、党政管理服务部门领导班子的群众评判工作。

二、评判对象

1.校级领导班子。

2.院(系)、附属单位、党政管理服务部门领导班子。

三、评判方式

1.校领导班子的群众评判工作,在省委督导组具体指导下,以发放测评表方式进行民主测评。

2.院(系)及附属单位领导班子在其单位内部单独组织“群众评判”,党政管理服务部门在全校范围内组织“联评”。具体由校督导组参照《高等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群众三评”工作指导意见》,指导各单位组织实施。

四、参评人员

1.校级领导班子评判工作的参评人员200人左右。名单见附件2:《河南大学参加群众评判人员名单》。

2.院(系)、附属单位、党政管理服务部门领导班子评判工作的参评人员,由校督导组与各单位协商,坚持广泛性与代表性相统一。

现职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但不作为参评人员参加投票。

五、评判内容

对领导班子教育实践活动第三个环节的开展情况进行综合测评,重点测评“拉单子”、建台账情况和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情况。

(一)拉单子、建台账情况:①领导班子整改方案、专项整治方案和制度建设计划制定情况,整改方案的项目、目标、时限、措施、责任是否明确具体;②领导班子“四抓”事项、班子成员“三件事”的细化完善情况;③整改台账建立情况。

(二)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情况:①领导班子带头落实“四抓”情况;②班子成员抓好“三件事”情况;③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④专项治理推进情况;⑤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⑥整改措施和责任落实情况。

六、群众评判程序

(一)提前通知

民主测评会召开前,提前1天通知参评人员(包括时间、地点、评判内容与方式等),并通过一定形式发布《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情况综合报告》。综合报告围绕群众评判内容,突出第三环节的主要步骤、基本要求和关键问题。

(二)民主测评

1.校级领导班子的民主测评:①由党委常务副书记梁晓夏同志主持召开群众评判会议,党委书记关爱和同志通报第三环节活动开展情况(综合报告);②省委督导组组长作说明并提出要求;③组织参评人员填写群众评判表; ④督导组收回测评表。

2.院(系)、附属单位、党政管理服务部门领导班子的民主测评:①由各基层党组织有关负责同志主持,各基层党组织书记通报第三环节活动开展情况(综合报告);②学校督导组组长讲话;③组织参评人员填写群众评判表;④由学校督导组收回测评表。

(三)形成报告

1.校级领导班子的群众评判报告:根据省委督导组梳理反馈的群众评判结果,形成《河南大学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群众评判报告》,报省委督导组审阅。评判结果在单位内部公开。

2.院(系)、附属单位、党政管理服务部门领导班子的群众评判报告:学校督导组在单位测评后第二天向测评过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反馈群众评判结果,各基层党组织第三天形成《XX单位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群众评判报告》,报学校督导组审阅后,由各督导组报送活动办组织组(邮箱:zzb@henu.edu.cn)。测评结果在参加测评的人员范围内公开。

(四)结果运用

对群众评判结果进行系统分析,找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第三环节的工作进行评估,进一步改进工作,转变作风,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七、组织实施

开展群众评判,是省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规定动作、重要一环,通过请师生参与、让师生评判、受师生监督,确保教育实践活动能够成为师生支持、师生检验、师生满意的民心工程。群众评判工作要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求,结合河南大学工作实际和特色,切实做到全面真实、客观公正,确保群众评判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附件1:“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群众评判表群众评判表.doc

附件2:河南大学参加群众评判人员名单 参评人员名单.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