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关于开展党支部集中换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6 浏览次数:

各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相关党内法规,2018年完成换届的党支部任期已经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为做好党支部集中换届工作,选优配强支部委员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不断健全和完善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推动学校“双一流”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换届对象

任期届满的党支部。

三、工作程序

1.制定工作方案。准确掌握本单位党支部换届情况,做到全覆盖、无遗漏,结合实际,制定换届工作方案,确保高质量完成党支部换届工作,并于10月31日前将支部换届工作方案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2.开展换届工作。各级党组织要严格组织程序,严肃换届纪律,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参照《河南大学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基本程序》(附件1),及时开展党支部换届工作,确保换届选举规范、有序。原则上各党支部应于11月22日前完成换届工作。

3.上报选举结果。换届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党组织要将河南大学党支部书记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河南大学党支部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3)和换届选举报告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后,于11月25日之前报送组织部组织科(金明校区行政楼420房间),电子版发送至zzk@henu.edu.cn 。

四、组织设置原则

1.党支部设置原则:按照灵活便捷、覆盖全面、有利于开展活动和发挥作用的原则设置党支部。教师党支部一般按院(部)内设的教学、科研机构设置,积极探索依托重大项目组、学科组、课题组、创新团队、科研平台等设置教师党支部;党政管理机构及直属机构、附属单位等单位的党支部一般按部门设置;学生党支部一般以院(部)、专业、年级、班级设置;离退休党支部一般应单独建立,不具备单独建立离退休党支部条件的,可与在职教工党员建立联合党支部。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应建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业务相近的教学科研单位或专业相近的年级、班级联合设立党支部。党支部人数一般控制在30人以内。

2.党的支部委员会设置要求: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的,应召开党员大会补选。

3.党支部书记的选拔。教师党支部书记条件:按照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以下简称“双带头人”)标准选拔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既要政治强、具备过硬思想政治素质,又要业务精、在教学科研等方面能力业绩突出,一般从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优秀教师党员中选拔。学生党支部书记条件:按照守信念、重品行、有本领、敢担当、讲奉献的要求,选优配强学生党支部委员会。注重从优秀辅导员、骨干教师、优秀大学生党员中选拔学生党支部书记。党政管理机构、直属机构、附属单位等单位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

五、工作要求

1.党支部按期换届,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一项基本制度。各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民主权利,严格按照换届政策要求、选举程序和选举办法规范操作,确保稳妥有序。

2.党支部换届工作原则上要按期完成,到期未完成的要说明具体原因、明确工作期限。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推进迟缓,瞒报漏报党支部换届情况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需要调整、撤销、成立的党支部,须在此次集中换届中一并完成。

3.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认真执行各项防疫要求,压实各级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合理安排党支部换届相关会议。

人:翟志远

联系电话:22922296

附件:1.河南大学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基本程序

2.河南大学党支部书记基本情况汇总表

3.河南大学党支部基本信息登记表



                中共河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