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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3年上半年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7 浏览次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切实提升党员发展质量,根据《河南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结合学校年度培训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经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且成绩合格,培养期满一年以上的,经党组织考察,已经研究确定的发展对象(含教职工)。

二、培训时间

2023424日至430日。

三、培训平台

培训委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大学生网络党校平台组织实施,参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登录网址:www.uucps.edu.cn,输入报名手机号及密码(初始密码为654321),进入“个人空间”页面开始学习;或下载移动客户端(学习公社APP)登录学习。

四、内容要求

培训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必修课程包括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和党章党规党纪、理想信念教育、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形势政策教育、榜样示范等内容,选修课程包括学习方法与创新能力、人际交往与沟通艺术、心理健康与压力管理、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等内容。

培训分课程学习、交流研讨、撰写思想汇报、在线考试四个环节。参训学员需在培训期内,四个环节全部完成,且每项环节均符合要求,方可予以结业

1.课程学习:参训学员在培训期间须完成不少于24学时的必修课程学习。选修课程可自主选学。

2.交流研讨:培训期间,参训学员结合培训心得和学习实际,围绕“谈谈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感悟”“共产党员如何遵守党的纪律”等主题进行网上交流研讨。

3.撰写思想汇报:参训学员结合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和学习实际,围绕“新征程上,如何握紧‘接力棒’,走好奋斗路”主题,撰写一篇1500字左右的思想汇报(需参训学员手写),电子版同时提交至学习平台。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安排专人对思想汇报进行严格审查,对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内容大量抄袭等情况的要批评教育、责令重写,重写后仍不合格的不予发放发展对象培训结业证书,审查合格的思想汇报要及时存入发展对象的组织档案。

4.在线考试:培训期间,参训学员在完成课程学时考核要求后,要及时参加在线考试,考试内容包括培训课程所学内容及党的基本知识,题型为单选、多选、判断等。在线考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

5.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于430日中午12:00前将本单位参训学员的思想汇报撰写情况报告及审查合格名单加盖公章后发至邮箱:henudx@163.com

五、有关安排

1.发展对象网络培训班由学校党校统一组织。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需指定1名学员担任组长(人数超过50人可设2名组长),协助做好学习进度提醒、思想汇报收集等工作。选定的组长需加入2023上半年发展对象培训工作群。

2.参训学员要端正学习态度,珍惜学习机会,强化学习效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于421日中午12:00前将《2023年上半年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组长须单独注明)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enudx@163.com

 

联 系 人:吕梦函  翟志远

联系电话:0371-22922296

 

附件:2023年上半年发展对象培训班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

 

中共河南大学委员会党校

中共河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3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