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关于开展校级第二批新时代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8 浏览次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共河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批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校党发202072)精神,现就开展第二批党建工作标杆学院、样板支部培育创建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第二批新时代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5个标杆学院党委、27个样板支部(附件1)。已入选“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建设单位、获得“全省高校省级样板党支部”荣誉称号的党支部免予验收,视为通过验收。

二、验收内容

1.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对照《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列出的指标和申报时提出的目标任务开展对标自查。其中,“标杆学院”重点围绕实现“五个到位”,“样板支部”重点围绕实现“七个有力”等进行自查总结。

2.重点举措落实情况。重点从4个方面总结落实情况:一是体制机制、组织机构、队伍建设等方面,二是资源投入、硬件设施、经费支持等方面,三是申报时提出的有关创新思路、建设措施等方面,四是机制创新、实践创新、方法创新等方面。

3.示范作用发挥情况。重点从以下3个方面展示经验凝练和示范推广成效:一是党建工作品牌、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项目、育人载体等方面,二是相关研究论文、专著等方面,三是典型宣传、网络推介、案例推广等方面。

4.信息月报参与情况。重点从质、量2个方面总结信息月报参与情况:一是向组织部报送常规信息情况,二是被学校宣传平台或组织部网站选用情况。

5.负面清单自查情况。对照《党建工作标杆学院、样板支部工作负面清单》(附件2),自查是否在创建期内存在负面清单列出的事项。如存在列出的事项,需说明有关情况。

三、验收步骤

1.建设单位对标自查总结各建设单位认真对标对表对照、做好自查总结,提交《工作验收申请书》(附件3,提供必要的支撑材料)以及1份典型案例(具体要求见附件4)。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审核本单位标杆学院、样板支部建设验收内容和经费使用情况,作出总体评价,提出审核意见,在《工作验收申请书》、典型案例、支撑材料上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后,于202358日前报党委组织部组织科;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邮箱:zzk@henu.edu.cn

2.专家组实地考察验收。党委组织部组建若干个验收专家组,在对材料审核的基础上,进行实地考察,并结合日常工作掌握情况,对各创建单位的验收提出审核意见。

3.组织部审查复核。党委组织部根据专家组审核意见,征求校党委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经部务会研究,确定验收结果。结果分三类:

1)通过验收。建设单位在重点任务完成、重要举措落实、示范作用发挥、信息平台参与等方面均取得显著成效,建设期未出现负面清单所列事项。

2)暂缓通过。建设单位在重点任务完成、重要举措落实、示范作用发挥、信息平台参与等方面均取得一定进展,建设期未出现负面清单所列事项,但暂未完成申报时提出的目标任务,经评估延长半年建设期能够完成任务。

3)不予通过。建设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重点任务推进不力,与申报时提出的建设目标存在较大差距,经评估延长半年建设期不可能完成任务;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等不真实;建设期出现负面清单所列事项。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建设单位所属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验收工作,强化领导和指导,严格对照验收标准和要求,精心组织安排,确保验收质量和验收进度。各建设单位要以此为契机,深入盘点总结,凝练经验特色,及时完善升级,夯实建设成果,着力健全完善党对高校全面领导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推动学校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2.严格把关,真验实收。通过验收的单位要持续做好“结对帮带”工作,充分发挥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暂缓通过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找准问题根源,加强工作整改,力争经半年延长建设期后高质高效地实现建设目标,接受二次验收。最终验收未通过的单位将予以撤项,有经费支持的将追回经费,并取消建设单位所在二级党组织两年内申报有关党建创建项目的资格。

3.宣传推广,扩大影响。各建设单位要及时发掘、凝炼、宣传建设经验和培育成果,强化品牌塑造,提升示范成效,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学校党委将持续组织召开党建“双创”工作推进会,总结宣传“双创”成果,围绕教育部党建“双创”工作和省级“三级联创”,大力推进第三批党建“双创”工作建设,力争在省级和国家级党建“双创”工作中取得更大突破,进一步巩固学校党建工作的“四梁八柱”,有力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附件:1.河南大学第二批党建“双创”工作培育创建单位名单

2.负面清单

3.工作验收申请书

4.典型案例要求

 

中共河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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