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二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名单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3-30    点击:[]次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省级高校党建工作强基引领“三级联创”系列活动的通知》(校党组发〔202220号)要求,在支部申报、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经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议、结果公示,遴选产生5个校级第二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以下简称“双带头人”工作室),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周期为3年,自通知发布日起至20263月。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认真抓好建设。“双带头人”工作室要按照豫教工委办〔202237号文件所列建设任务和建设标准,创新工作方法,创建平台载体,创立典型示范,扎实开展建设工作,着力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每年要至少形成12项代表性成果。工作室所属二级党组织要加强工作指导,落实必要保障,推广建设成果,加强引领示范,确保建设实效。

二、加强管理考核对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基层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校党组发〔20236号)要求,狠抓过程管理和结果管理,工作室网上平台建设、宣传推广、年度工作总结和成果报告、实地督查等情况,都将作为“双带头人”工作室结项验收依据。“双带头人”工作室应按照要求提前深入盘点总结、凝练经验特色,年底提交年度建设进展报告和成果报告,并根据年度评估反馈意见,及时整改问题,推进建设任务有序开展。建设期满,“双带头人”工作室按要求提交验收申请及成果汇编,学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进行综合评定,有关建设成果在全校推广应有。

三、严格经费管理。对入选的“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单位,学校党委给予2万元专项建设经费,工作室所属二级党组织可结合实际予以一定配套经费支持。建设周期内,党委组织部按年度分批划拨工作室专项建设经费,视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继续予以支持。建设经费要按照“厉行节约、规范高效”的原则,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无关的开支。

联系人:翟志远、吕梦函,0371-22922296


附件:河南大学第二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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