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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8-29 浏览次数:

全校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精神,现将使用新版表格填报2011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工作通知如下:

1.人员范围:2011年12月31日前任职的正、副处级干部(含非领导职务);

2.填写要求: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是干部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常规性工作,今后每年年初都要进行,此次请根据表中所附说明逐项认真填写2011年全年有关事项或变化情况;

3.报送须知:《事项报告表》须正反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封面不需审签,填好后由填报人将报告材料密封并在信封上签名。各单位务于9月3日(周一)下午18:00前统一报党委组织部干部科(明伦校区新行政楼516房间)。

联系人:韦胜军 联系电话:15003783095、8432

党委组织部

201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