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清理和规范领导人员在企业兼职(任职)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实上报。省委组织部要求严格执行中组发〔2013〕18号文件和中组部《执行中组发〔2013〕18号文件的答复意见》(见组织部网站“规章制度”栏目)。各单位要组织处级干部认真学习上述两个文件,对本单位处级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逐人核实并登记造册,并于5月8日前将《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排查台账》(附件)报党委组织部干部科,电子稿同时发送至gbk@henu.edu.cn。没有此类情况的实行“零报告”。
二、规范清理。党委组织部汇总后,提交学校党委研究。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在5月15日前进行清理。对确属工作需要且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在5月25日前,严格按照中组发〔2013〕1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的程序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未按相关程序进行审批的,一律视为违规兼职。
联系人:郭 淼 联系电话:15003781389、2633
中共河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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