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河南大学发展党员工作排查的通知
各党工委、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切实提升党员队伍质量和党组织的组织力,发挥基层党组织“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应有作用,根据省委组织部要求,决定对十八大以来发展的党员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回顾和检查。现就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1.深入排查。以基层党委、党总支为基本单位,对2013年以来入党的党员(含预备党员)的有关档案材料,进行逐一审查。按照党员组织关系隶属,由党员现组织关系所属党组织负责审核,即谁管理的党员谁负责审查,不论是不是本单位发展的,只要组织关系在本单位,都要负责审查。
2.分析研究。各二级党组织在全面审查的基础上,对十八大以来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回头看”,既要看到成绩、总结经验,更要切实找准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问题,并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二、排查重点内容
1.计划执行情况。主要看发展党员年度指导性计划落实情况,尤其是高知识群体、少数民族、产业工人等重点人群结构性倾斜指标落实情况;是否存在3年以上没有发展党员的支部等情况。
2.坚持标准情况。主要看发展的党员是否符合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员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各项标准;是否坚持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按照要求进行政治审查,并形成政治审查结论性材料;党支部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是否存在“近亲繁殖”“人情党员”“带病入党”等违规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等情况。
3.履行程序情况。主要看是否严格落实发展党员5个阶段25项程序情况,是否充分运用“双推双评三全程”办法,认真落实推优制、公示制、预审制、票决制,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时间是否满一年,发展对象是否按照要求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基层党委是否存在超过审批时限不审批问题,预备党员是否按期转正、入党时是否宣誓等;党员入党材料、档案是否完整规范,是否存在伪造、篡改入党材料等。
4.落实责任制情况。主要看是否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委公开的重要内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负有责任的党组织及其书记、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谈话考察人,以及涉及政治审查等方面的审核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是否严格审核把关;对支部书记、组织委员、组织员是否进行发展党员工作培训等。
三、有关要求
1.坚持边查边改。各二级党组织对发现的个性问题要立行立改,对发现的共性问题要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组织部报告。
2.要切实负责。各二级党组织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查指导,组织各党支部做好工作。党委组织部将适时组织实地抽查。
3.时间要求。各二级党组织要于9月4日前完成审查工作,并将自查报告纸质稿和附件4、5、6(均需加盖公章)报党委组织部组织科(金明校区行政楼420办公室),电子稿发至zzk@henu.edu.cn。其中对于入党宣誓不及时、预备党员逾期未转正问题,要形成专项材料,同时报送。联系人:陈升远,电话:22922296。
河南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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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附件1-填表说明.doc】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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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附件4-涉嫌违规违纪发展的党员有关情况台账.xls】已下载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