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党支部换届工作的通知
各党工委、党委、党总支:
按照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关于中央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省委高校工委《关于高校党建和选人用人专项整改方案》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将规范党支部换届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全面摸排(8月28日—8月31日)。对本单位党支部换届情况进行集中排查,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做到全覆盖、不遗漏。
2.集中整改(9月1日—9月10日)。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整改,对任期已满的党支部,要集中换届;对届期意识不强的,要加强对支部负责人的思想教育;对党组织不健全的,要抓紧时间配齐配全;对组织设置调整不及时不到位的,要及时调整和理顺;对党支部软弱涣散的,要抓紧进行整顿提升。
3.核查备案(9月11日—9月14日)。将本单位换届选举结果和党支部书记基本情况汇总表报组织部备案。
二、基本要点
党支部。设置原则:按照灵活便捷、覆盖全面、有利于开展活动和发挥作用的原则设置党支部。教师党支部一般按院(系)内设的教学、科研机构设置;机关、后勤、校办产业等单位的党支部一般按部门设置;学生党支部一般以院(系)、专业、年级、班级设置,积极探索依托学生公寓、社团组织等设立临时党支部;离退休党支部一般按照就近原则设置。人数要求: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应建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业务相近的教学科研单位或专业相近的年级、班级联合设立党支部。一般控制在30人以内。
党的支部委员会。设置要求: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设书记1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支部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的,应召开党员大会补选。委员条件:热爱党的工作,具备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较高的党务工作能力,善于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群众威信高,教师支部委员应在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得到师生认可。
党支部换届。基本遵循:《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任期要求:党支部要按期换届,每届任期3年。对任期将满的党支部,上级党组织一般应提前6个月以书面发函的形式提醒其做好换届工作。党支部一般应提前4个月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送换届请示。一般不排列“届数”和“次数”。
党支部书记。教师支部书记条件:按照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以下简称“双带头人”)标准选拔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既要政治强,具备过硬思想政治素质,又要业务精,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能力业绩突出,一般从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优秀党员教师中选任。学生党支部书记条件:按照守信念、重品行、有本领、敢担当、讲奉献的要求,选优配强学生党支部班子。注重从优秀辅导员、骨干教师、优秀大学生党员中选拔学生党支部书记。
三、工作要求
1.要把规范党支部换届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民主权利,严格按照换届政策要求、选举程序和选举办法规范操作,确保稳妥有序。
2.要建立健全党支部换届提醒监督机制,每年年初对所属党支部换届情况进行梳理,对任期将满的党支部提前6个月以书面发函通知等形式,对延期换届的,要落实请示报告工作机制。
3.集中排查整改工作原则上要于9月10日前完成,到期未完成的要说明具体原因、明确工作期限。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推进迟缓,瞒报漏报党支部换届情况的,党委组织部将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各单位换届选举结果和党支部书记基本情况汇总表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后于9月15日之前报送组织部组织科(金明校区行政楼420)。
联 系 人:张 烁
联系电话:22922296(内线2603)
中共河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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