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3年春季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河南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养期内尚未取得党课培训结业证的入党积极分子(含教职工)。
二、培训时间
各党委(党总支)结合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培训时间,原则上应于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24学时)。
三、培训内容
本期培训要以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四史”、党的作风纪律、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党的优良传统、党的基本知识和发展党员的规定和程序等为主要培训内容,教育引导入党积极分子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遵守党章和党纪党规,进一步加深对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组织纪律的认识理解,明确党员权利义务,端正入党动机,厚植爱国主义情怀,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理想信念。
四、培训形式
本期培训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一)线下培训。各党委(党总支)可单独或联合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每期培训班的学员人数一般不超过100人。培训班要制定详细教学计划,可采取课堂教学、研讨教学、体悟教学等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开展。线下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18个学时。
(二)线上培训。各党委(党总支)可利用学习强国、宣讲家网、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等学习平台的在线教学资源,采取集中观看、线下自学等方式,组织学员在规定时间完成指定学习任务。学习结束后,参训学员应至少提交一份不少于800字的学习心得,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线下集中考试。
五、考核方式
本期培训采取线下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合格者颁发学校党校统一印制的培训结业证书。
六、有关要求
各党委(党总支)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实际,及时组织和安排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培训。要周密部署、统筹安排,认真制定教学计划,注重培训质量和效果。要严格落实培训制度,保证培训过程科学规范,确保考核结果公开透明。要及时对培训材料归档,指定专人专柜妥善保管。
各单位应提前一周报送《关于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申请》(附件1),完成考核后及时上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考试情况报告》(附件2)。纸质版交至组织部组织科42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k@henu.edu.cn。
中共河南大学委员会党校
中共河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3月3日
- 附件【附件1:关于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申请.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考试情况报告.docx】已下载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