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和接收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规范离职离校党员和入职入学党员的组织档案管理和组织关系转接,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和服务,结合主题教育办好为民实事,现就做好2023年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和接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审查组织档案
组织档案是党员党籍的重要证明材料,务必确保真实、完整、准确、清晰。审查组织档案是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首要工作,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并做好档案审查记录。对未通过审查的毕业生党员组织档案要及时补充完善,再办理转移手续;对未通过审查的新入职、入学的师生党员组织档案,要及时与其原单位党组织联系补充完善,一般应在入职、入学后2个月内完成相关材料的补充和说明,确认党员身份后办理接收手续。
(一)离职离校党员组织档案的审查和管理
1.在校期间发展的毕业生党员组织档案应包括:①入党申请书;②《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③《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④《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⑤《发展党员全程记实表》;⑥转正申请书(预备党员无);⑦政治审查材料和综合政审报告;⑧党课结业证(含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两种);⑨群团组织推优表;⑩思想汇报。
以上归档内容,要认真审查,填写《河南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档案登记表》(附件1),确保内容无缺失、无漏项,填写清晰规范,无时间逻辑错误、无涂改(如有轻微涂改,请填写人在涂改处签字盖章),连同登记表一并装入学生档案。
2.二级党组织应长期保存管理的党员组织档案主要包括:①党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的由支部党员大会,下同)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发展对象人选的会议记录;②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会议记录及决议;③二级党组织对发展对象审核、预备党员审议(党总支)、预备党员审批、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审批等会议记录;④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符合转正条件的预备党员等公示材料,以及在发展党员过程中产生的需要长期保存备查的其他档案材料。
以上需长期保存管理的党员材料,各二级党组织根据学校档案馆的要求,需要档案馆保存管理的,及时移交档案馆管理,并做好交接手续;无需移交档案馆管理的,指定专人专柜长期保管。
(二)新入职入校师生党员档案的审查
接收的党员组织档案应包括①入党申请书;②《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③《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④《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⑤《发展党员全程记实表》(省外发展的党员、2018年之前省内发展的党员无);⑥转正申请书(预备党员无);⑦政治审查材料和综合政审报告;⑧党课结业证(含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两种);⑨群团组织推优表;⑩思想汇报等材料,审查后填写《河南大学新入校党员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
二、组织关系的转接
党员的组织档案经审查通过后,可以开展组织关系的转出和接收工作。
(一)组织关系的转出
所有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均全程网上审批转出,不得随意删除任何党员个人信息。对于转往省内的,转接类型选择“省(系统)内转接”予以转出。对于转往省外的,转接类型一般选择“其他系统非建库单位”予以转出,手动填写接收单位党组织名称后发起,同时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编号规则见附件3-4),加盖党委公章后交党员带走,党员将介绍信回执反馈给学院党组织后,学院党组织应及时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填写回执”栏输入介绍信回执信息并在系统中办结即可。如对方明确要求通过全国党务系统转接,需在与对方确认其全国党务系统已经开通跨省组织关系转接功能,且要明确转入党组织详细名称基础上,通过选择“跨省(系统)转接”予以转出。
注意:党费日期应收取到开具电子介绍信的当月或上一月份,且如实填写;电子介绍信有效期可结合路程远近调整,最多不超过90天;转出原因写清楚,如攻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就业、毕业后回原籍等。电子介绍信转出后,需提醒接收单位及时接收,确保电子介绍信落地,确保在“转出历史”中可以查到此条信息。
(二)组织关系的接收
对于教工党员的组织关系接收,需首先确认其人事关系已进入河南大学,以学校人事处开具的入职(调动)通知单为报到凭证,由二级党组织党办负责人网上审核,完成网上审核和网上接收,接收电子介绍信后2个月内完成对其纸质党员档案的核查工作。对于学生党员的组织关系接收,需对照入学录取花名册确认其与学校的关系,之后再进行网上操作,操作程序同新入职教工党员。
对于省内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全程网上审批接收。对于省外党员组织关系接收一般使用纸质介绍信,同时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在“党员信息更新”中选择接收组织关系的党支部→选择“新入库党员”→选择“线下转入组织关系”手动录入该党员信息。如对方确认可以在线转入我校的,也可全程通过网上审批接收,无需纸质介绍信。
拟从省外转入我校的纸质介绍信,抬头写“中共河南大学***学院(单位)委员会”,去处写“河南大学***学院(单位)”。
(三)支部间转接
“支部间转接”转移的对象是校内二级党组织下设党支部的党员可自行调整,基层党委有操作权限,党总支不具有操作权限。需要在校内不同二级党组织之间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可提交党员转移名单,交由党委组织部组织科统一处理。
三、注意事项
1.所有离职、离校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均需通过全国党务系统办理,不得随意删除、无故修改党员个人基本情况,年底提交《河南大学2023年离校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附件5)。
2.对出国(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可以选择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需办理保留组织关系手续,填写《河南大学出国(境)党员保留党籍审批表》(附件6),最多保留5年,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安排专人每半年至少与其联系1次;也可选择将组织关系转移至家庭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村支部,或随人事档案转移至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3.对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学校的非出国(境)离职、离校党员,各二级党组织要及时将其编入一个党支部,安排专人定期联系,掌握其去向、现状等,保留组织关系时间不超过2年。如有此类情况,需确保其按期交纳党费(党费收缴标准需参考入职人员)、定期过组织生活、及时参加支部大会等支部活动。对其中的预备党员,要依据有关规定做好转正工作。
4.注意区分党员组织档案和人事档案之间的关系。如果党员的组织关系和人事关系是同一接收单位,其组织档案应与人事档案一同密封后发往该单位。如果党员的组织关系和人事关系不是同一接收单位,其组织档案应单独密封后发往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党组织。党员本人不能私自携带、转移、拆封党员组织档案。
5.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出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核实毕业生党员“落地”情况,避免产生新的“口袋党员”“失联党员”。
6.对身份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应将其完整的培养教育考察材料装入其学籍档案,一并转出;对新入职、入学的入党积极分子师生,要认真审查其材料,根据规定决定是否接续培养。
四、工作要求
各二级党组织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严格对照《河南大学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暂行办法》,明晰责任、细化举措,确保高质量完成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要指派专人负责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负责人员要吃透政策,熟悉程序,开拓思路,提高党组织关系转接效率。要重点做好毕业生党员的教育工作,强化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坚持纪律底线,及时将组织关系转移至工作、学习、生活所在区域党组织。要做好毕业生党员的服务工作,既要有耐心又要讲方法,主动加强与就业服务、档案管理部门的沟通,加强与流入地党组织的联系,协助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落地”,防止组织关系“空挂”。
附件:1.河南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档案登记表
2.河南大学新入校党员资格审查登记表
3.组织关系介绍信编号规则
4.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单位代码
5.河南大学2023年离校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
6.河南大学出国(境)党员保留党籍审批表
中共河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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