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关于做好2023年新入校党员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0 浏览次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新入校党员资格审查、组织关系转接和教育管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2023年新入校的学生党员和教职工党员

二、工作内容

(一)严格审查入党材料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指定专人做好新入学、新入职党员入党材料审查工作,重点审查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材料是否齐全、入党手续是否规范完备。根据审查情况认真填写《河南大学2023年新入校党员资格审查登记表》(简称《资格审查登记表》),对入党材料缺失、不全或入党手续不规范、不完备的,须向本人调查了解情况或以函调等方式进一步调查核实,原所在党组织出具情况说明,或者补充相应材料;对党员身份存疑、党员档案材料存在问题的,暂不接收,并及时将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报党委组织部,待调查核实后按相关规定办理

(二)及时转接组织关系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新入校党员,应及时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接组织关系,做好网上审批接收、信息录入和系统维护工作。如有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应在收到介绍信的一个月内将回执联及时反馈至转出单位党组织,并将介绍信粘贴到对应的《资格审查登记表》上。

(三)细致做好教育管理工作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应及时将通过审查的新入校党员编入相应党支部,对其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同时做好党员档案材料归档、保管等工作。对新入校预备党员,党支部应及时指派2名正式党员作为联系人,做好预备期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对不予认可党员资格的人员,要派专人与其谈话,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材料齐全、考察未中断的入党积极分子,要接续做好教育培养工作,使他们尽快成熟,早日加入党组织。

三、工作要求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应把新入校党员资格审查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日程,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认真部署、稳妥推进,确保责任到人,要坚持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严把关口,确保新入校党员质量。于11月3日前报送加盖党组织印章的《河南大学2023年新入学党员名册》《资格审查登记表》;于1225日前报送加盖党组织印章的《河南大学2023年新入职党员名册》《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上材料纸质版交至行政楼组织科420办公室,党员名册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k@henu.edu.cn

联系人:吕梦函  0371-22922296

 

附件:1.《河南大学2023年新入校党员资格审查登记表》

2.《河南大学2023年新入学党员名册》

3.《河南大学2023年新入职党员名册》

 

 

中共河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3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