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发挥民主评议在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现就开展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成时间
2024年3月21日前。
二、评议对象
党组织关系在学校的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评议内容
民主评议党员要对照党员标准和入党誓词,评议党员在政治、思想、作风、纪律、党性观念等方面的现实表现。主要评议内容包括:
1.是否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拥护“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是否积极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3.是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贯彻群众路线,坚持师生第一,密切联系服务师生。
4.是否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5.是否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对党忠诚,坚决执行党的决议,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按期、足额交纳党费;是否具有斗争精神和斗争意识,勇于同错误思想和言行作斗争,弘扬正气,凝聚发展正能量。
6.是否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成绩,为“双一流”“双航母”建设贡献力量,在完成重大任务、抗击自然灾害、应对突发事件中勇挑重担、冲锋在前,做到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难关头豁得出来。
四、评议程序
1.学习教育。以党支部为单位,采取自学、集中学习等方式,对党员进行一次党员标准、党性修养的教育。学习内容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等。
2.开展民主评议。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入党誓词和评议内容,联系个人思想、工作和学习实际,实事求是的进行党性分析,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进行评议。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评议。
3.确定评议等次。党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根据党员自评、现实表现和民主测评等情况,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评定等次,并将评议的结果反馈给党员本人。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正式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对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民主评议等次按照《组工通讯》2021年第65期规定执行。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4.评议结果运用。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不足;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置。民主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的重要参考。
五、工作要求
各二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民主评议工作,加强领导指导,认真组织实施,全面到会督导,确保民主评议党员规范、有效开展。各党支部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通过学习、评议,进一步提高党员素质修养,进一步严格党员管理监督,进一步促进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
各二级党组织要在3月22日前,将民主评议党员开展情况报告、评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情况报告、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附件1)报送至组织部组织科。报送形式:以上材料的word版和加盖党组织印章的PDF版,以“XX单位民主评议党员”命名,发送至组织科信箱zzk@henu.edu.cn。
联 系 人:吕梦函,22922296
附件:1.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
2.河南大学中国共产党党员民主评议测评表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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